1、負責集團合同管理體系的建立、完善和更新工作,規范合同管理流程;負責各類合同編審、洽商等工作,并跟進合同執行情況;
2、建立健全集團項目開發全過程目標成本控制體系,指導并督促各階段目標成本的編制、實施及后評估;負責根據市場調查及結合企業實際情況,制定或修正企業內部定額。
3、負責組織進行工程投標、工程的預決算編制、工程成本控制分析,通過對工程預決算工作的全面管理及與各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,保證工程利潤目標的實現。
4、負責組織關于勞務、材料、機械等的市場價格調研工作,分析項目人、材、機組成,提供各項目總體及階段性的工料分析并分析實際耗用率,形成各項目成本控制指標,并負責向項目各有關部門進行合同及成本控制目標交底。
5、根據合同的要求及規定,及時督促進行工程的結算、變更簽證費用、工程索賠費用的編制,并負責組織與業主進行洽商。掌握國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價政策、文件和定額標準,及時了解掌握工程造價變化情況信息,收集掌握與工程造價、工程預決算有關的技術資料和文件資料,實施工程預算動態管理。
6、組織收集工程相關資料編制工程結算書,做好工程結算及內部結算工作,做好工程各類合同及預結算歸檔保密工作。
7、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。